我和女儿能继承他的房产吗?
 

律师,您好!

我和老公(张春钫)自由恋爱, 1995年10月举行了结婚仪式,次年生下一女,生活还算安定。由于当时我未到法定年龄,未领结婚证,此后也一直未补领。去年年底,我老公突遇车祸身亡,留下住房一套。对该房,我老公的父母认为:这套房屋是我老公购买的,我和他又不是合法夫妻,女儿也不是婚生的,因此房子只能由他们继承。请问:我和女儿能继承房产吗?

急盼!文定四村许霞玲。

滨江律师回复:

许小姐,您好!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,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,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,才能确定婚姻关系。你和张某虽然曾经举办过结婚仪式,但你们确属于同居关系。有关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,只按照一般共同共有的原则处分,而不适用婚姻法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。另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,在张某未立遗嘱的情况下,只能按照法定继承进行遗产分割。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。因此,由于你们没有进行结婚登记,你不能算是张某的合法配偶,不能参与张某的遗产分割。但你女儿虽然是非婚生子女,仍是张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。你提到的住房如果是你们同居之后购买的,且你也有出资,则你可先主张析产,通过析产分割出属于你的一部分,再作为张某的遗产按继承法进行继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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