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租后卖问题
 
律师您好!

1997年甲将私房租于我居住,租期五年,1999年甲因急于用钱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将房屋卖于丙,现我想请问:1、我能否主张优先购买该房屋?2、我能否继续租赁该房屋?

急盼回复,张琳琳。

滨江律师回复 :

张小姐,您好!针对您的第一个问题,要按情况区别分析:1、如果甲丙已办理了过户登记,你就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,因为丙对房屋的所有权受公信原则的保护;2、如果甲丙未办理过户登记,你可主张优先购买权,对抗买卖合同,因为根据合同法,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承租房的权利。如果是第一种情况,那就有了你能否继续租赁该房屋的问题,根据"买卖不破租赁"的法律规定,你享有继续承租该房屋的权利直到租赁期满为止,租赁合同对买受人即丙发生效力,租金要交给丙,丙自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和租金的收取权。

如果您还有疑问,欢迎再来咨询,我们的电话是: 0510-6691198。

我们的 E- mail: lawyer@rofldepot.com 或 info@rofldepot.com

 
  ·友情链接 
 
技术支持:江苏领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2012-2013 江苏滨江律师事务所 All rights reserved 苏ICP备 12055750号